注冊商標 “申請在先”的原則
“ 申請在先 ”原則的內容是,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由不同人提交申請,商標局將依法授權給最先提交注冊申請的人。因此,越早申請商標注冊,對商標的保護就越有利。一般應在各個國家、地區(qū)取得當地的商標注冊。而且要盡可能早地向多個國家、地區(qū)申請注冊商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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